昨夜就CSS的子级与子孙级的关系在WEB标准研究联盟中请教了各位大侠,大侠们特别是 PorkFat 说:
程序代码
<div><p><a></a></p></div>
这里就可以用p>a来对这个a写css
但是div>a就不行
因为中间隔了一个p
但是可以写div a
所以">"就是指后面的元素是前面元素的子元素
所以
程序代码
div ul>li p {}
这一句要理解成:
“位于div的 子孙 元素中的ul元素的 子 元素li的 子孙 元素p元素”
PS:
table td { font-size:14px; } 包含选择符。选择所有被 table 包含的 td 。
div>ul { font-size:14px; } 子对象选择符。选择所有作为 div 子对象的 ul 。
再看了一下,发现IE果然比较聪明,包含选择符和子对象选择符就是重复的吗,没必要要支持这个子对象选择符,W3C标准也有垃圾啊,哈哈哈~
还是微软比较标准!!!
包含选择符和子对象选择符并不重复
包含可以包括多级,子对象只包含一级
那完全可以只用“包含选择符”而不用“子对象选择符”啊~
例如<div><span><span>…
我只想改变第一个span的样式而第二个span不受影响,就要用到子对象选择符了
晕,对div下的所有span都起作用的,你试过没有啊?BS一下没实验就胡说八道的!
@sdfdsf:
我错了,我没看清你的留言。。。你说的是对了,我说的是错了。。。真是对不起了~